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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司法局完善三项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金华全市均成立公安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且各站点都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并派驻律师值班。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金华市检察院工作站每周五及检察长接待日安排1名律师值班,金华市看守所每周1天安排2名律师值班,各县(市、区)工作站根据当地实际工作情况,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或每周集中一天安排律师值班,为普通群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工作站建成2年以来,共提供法律咨询5177人次,法律援助140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场。

完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联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指派制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

明确刑事法律援助法定通知类案件、以及检察院、法院商请类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类案件受理范围、指派程序,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公函》《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函》等法律援助文书,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到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逐步与公、检、法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及时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部门的衔接机制。拓展建立法律援助专线,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接待岗,密切办案机构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信息联络渠道。

今年以来,全市援助律师共办理272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

出台《金华市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指导意见》,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便于法官有效审查司法鉴定意见,利于当事人有效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指导意见》提出,司法鉴定人出庭前要调取鉴定档案,回顾鉴定过程,熟悉本鉴定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疑义、异议和本鉴定事项可能需要质证的问题,做好相应准备,并初步拟定在庭审中需要陈述、回答和说明的意见。

规范了出庭作证过程中要举止文明、谨慎言辞、妥善应答等内容,明确了出庭作证等相关保障措施。该《指导意见》的出台,较好地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率和审判效率。

今年以来,金华全市司法鉴定人共出庭作证26起,出庭作证质量明显提升。